我问问我在医疗手术其间产生了医疗事故

您提到的医疗事故界定,需基于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二条。该条例规定,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,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,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。若您在医疗手术期间受到损害,且此损害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,那么这有可能被鉴定为医疗事故。此时,您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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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您认为遭遇医疗事故,首先,应保存好所有医疗记录作为证据。其次,根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十六条,您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,要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。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,您可以通过协商、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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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,准备医疗事故维权材料时,您应收集包括但不限于:医疗记录、诊断书、手术同意书、医疗费用清单等原始文件。同时,若您已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,应保留鉴定报告。此外,准备一份详细的陈述,说明事故经过及对您造成的影响,以便在协商、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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